摘要: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4月16日印发的《知识产权代理行业“整治规范年”行动方案》(国知发运字〔2026〕13号)工作部署,严厉打击隐名代理、代交代报等违规代理行为,切实提升预审案件质量,现就无代理专利预审案件提交有关要求通知如下

各创新主体:

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4月16日印发的《知识产权代理行业“整治规范年”行动方案》(国知发运字〔2026〕13号)工作部署,严厉打击隐名代理、代交代报等违规代理行为,切实提升预审案件质量,现就无代理专利预审案件提交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落实承诺书报送要求。备案主体提交未委托代理机构的预审案件时,须同步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自行办理预审业务承诺书》(见附件),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,我中心将不予受理。

二、强化违规行为处置追责。备案主体应当知悉,以无代理名义提交预审案件,实际委托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外机构或个人隐名代理、代交代报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规行为。我中心将开展常态化核查,纳入诚信管理,视情节暂停或取消预审备案资格,并将相关线索依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特此通知。

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2026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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